溪南鎮政府食堂經營管理采購項目(服務類采購項目)
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受霞浦縣溪南鎮人民政府委托,福建省國鑫華建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對[350921]GXHJ[CS]2022008、溪南鎮政府食堂經營管理采購項目(服務類采購項目)組織競爭性磋商,現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參加。
溪南鎮政府食堂經營管理采購項目(服務類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zfcg.czt.fujian.gov.cn)免費申請賬號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按項目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2-11-16 09:1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350921]GXHJ[CS]2022008
項目名稱:溪南鎮政府食堂經營管理采購項目(服務類采購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689400元
包1:
采購包預算金額:689400元
采購包最高限價:689400元
磋商保證金:0元
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 品目號 | 品目編碼及品目名稱 | 采購標的 | 數量(單位) | 允許進口 | 簡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預算(元) | 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 |
| 1-1 | C0702-餐飲服務 | 溪南鎮政府食堂經營管理采購項目(服務類采購項目) | 1(年) | 否 | 詳見采購文件 | 689400 | 餐飲業 |
合同履行期限: 按磋商文件和合同要求執行
本采購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包1
(1)明細:落實政府采購政策的證明材料(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描述:①本項目專門面向符合財政部、工信部文件(財庫〔2020〕46號)規定的中、小、微企業。供應商須按照本磋商文件規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工程、服務)即工程或服務由中/小/微企業承接。供應商應認真對照《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的劃分標準,并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準確劃分企業類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關條款與本條款有矛盾之處以此處為準。②監獄企業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為監獄企業的,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提供由省級以上監獄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出具的屬于監獄企業的證明文件。③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供應商為殘疾人福利性單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但須提供的《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聲明函》。※供應商應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規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小微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中型企業,中型企業不得將合同分包給大型企業。(本項目為服務類采購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餐飲業”。)
(如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供應商應為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單位)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包1
(1)明細:磋商文件規定的其他資格要求 描述:供應商具備有效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須提供證書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公章,否則資格審查不合格。
(2)明細:單位負責人授權書特別規定(單位負責人直接作為供應商代表參與投標不適用本規定,其余情況適用) 描述:1.所有參加投標的供應商代表均需隨身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CA認證卡用于現場解密電子版響應文件。如果供應商代表不是單位負責人,供應商代表還需隨身攜帶并提交有效的《單位負責人授權書》原件。2.紙質響應文件正本中的單位負責人授權書(以下簡稱授權書)須為原件(注:紙質響應文件正本中的授權書中“單位負責人簽字或蓋章”處須由單位負責人手寫簽字或加蓋單位負責人印鑒,“供應商代表簽字”處須由供應商代表手寫簽字,同時授權書須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授權書中“單位負責人簽字或蓋章”或“供應商代表簽字”處僅以打字錄入的,或未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的,均視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授權書)。電子響應文件中的授權書須為紙質原件的掃描件,否則也視為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有效授權書。
(3)明細: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要求(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與本條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條款要求為準) 描述: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關于促進政府 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 號)等法律法規要求,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政府采購領域營商環境,供應商在響應文件中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詳見附件1),若按附件內容要求提供資格承諾函,無需在響應文件中提交財務狀況、繳納稅收和社保資金繳納證明材料。注:(1)采購人有權在簽訂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核實成交人承諾事項的真實性。供應商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不得作出虛假承諾,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依法追究相關的法律責任。(2)供應商可自行選擇是否提供本承諾函,若不提供本承諾函的,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3)供應商可刪減承諾事項,如刪去承諾第1項的,則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財務狀況報告。
(如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對聯合體應提出相關資格要求;如屬于特定行業項目,供應商應當具備特定行業法定準入要求。)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2-11-04至2022-11-11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招標文件隨同本項目招標公告一并發布;投標人應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zfcg.czt.fujian.gov.cn)注冊會員,再通過會員賬號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按項目下載招標文件(請根據項目所在地,登錄對應的(省本級/市級/區縣))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上公開信息系統操作),否則投標將被拒絕。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免費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2-11-16 09:10(北京時間)(從磋商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從談判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首次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從詢價通知書開始發出之日起至供應商提交響應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
地點:
五、開啟(競爭性磋商方式必須填寫)
時間:2022-11-16 09:10(北京時間)
地點: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霞浦縣溪南鎮人民政府
地 址:霞浦縣溪南鎮南岸路1號
聯系方式:13959372882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 稱:福建省國鑫華建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后嶼路23號福興樓4層409室
聯系方式:0591-83301755、0593-8858865(工作時間)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江小平、許倩、呂冬冬
電 話:0591-83301755、0593-8858865(工作時間)
網址:zfcg.czt.fujian.gov.cn
開戶名:福建省國鑫華建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國鑫華建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溪南鎮政府食堂經營管理采購項目(服務類采購項目)采購公告附件 2022-11-04